“春暖行动”保障民工签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2013-12-27 2996次

昨天从市劳动保障部门传来消息,从3月起一直到5月份,我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暖行动”,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型中小企业,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春暖行动”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和居民服务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力度,促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在农民工输入地以及车站和大量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而一些农民工输出较多的地区,市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专门增加了劳动合同知识的培训,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我市各县区推广简易农民工劳动合同文本,并免费印发,指导农民工正确使用文本。同时,依托街镇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重点加强乡镇企业、村办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监督乡镇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结合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下一步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国有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广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确保重点行业、国有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挥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等组织作用,促进中小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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