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召开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伤保险工作动员会
劳动法规 2013-12-27 3471次

 3月16日,平江县召开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伤保险工作动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文件,动员全县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全面参加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分散单位工伤风险。全县乡镇组织委员、县直局以上单位政工人事股长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人社局副局长李敏跃同志主持,局长魏守基同志作动员报告,工伤保险中心主任易秉桥同志进行业务辅导。

      县人社局局长魏守基同志在讲话中客观评价了2005年我县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过来一段,由于政策障碍,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这个群体一直游离于工伤保险制度之外,干部职工工伤后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难以保障,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岳政办发[2012]1号文件,从制度上填补了这一空白。

      会上,魏守基局长全面分析了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认为: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干部职工同样面临着职业伤害、上下班途中机动车辆伤害、工作时间突发疾病身遭不幸等工伤风险,参加工伤保险既是化解风险的重要途径、又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还是改革传统工伤福利制度的迫切需要。

     魏守基局长在讲话中将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伤保险的主要政策精神精辟地概括为“四个统一、三个环节、两个范围、两类责任”,要求与会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他最后强调:各单位要抓住机遇、齐心协力、精心组织,确保今年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覆盖面要达到100%。

    易秉桥主任在会上就工伤保险的参加范围、参保程序、事故申报和认定、待遇支付和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祥细的业务辅导。(平江县工伤保险中心,20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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