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职场礼仪 2013-12-29 5686次

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考试设4 个科目。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第一天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第二天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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